論韓非思想在現(xiàn)代管理中的應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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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韓非思想在現(xiàn)代管理中的應用,頁數(shù):5字數(shù):7006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因此,今天我們追源溯流,尋找法家思想的智慧濫觴并探索它在現(xiàn)代管理中的運用和借鑒,同時,對法家思想在現(xiàn)代管理中的歷史局限作出大膽揚棄,借古鑒今,顯然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1 法家源流及韓非法家是戰(zhàn)國時期的重要流派,它以主張為特征。關于法家的形成,國內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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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韓非思想在現(xiàn)代管理中的應用
頁數(shù):5 字數(shù):7006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因此,今天我們追源溯流,尋找法家思想的智慧濫觴并探索它在現(xiàn)代管理中的運用和借鑒,同時,對法家思想在現(xiàn)代管理中的歷史局限作出大膽揚棄,借古鑒今,顯然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1 法家源流及韓非法家是戰(zhàn)國時期的重要流派,它以主張為特征。關于法家的形成,國內學者比較一致的意見是:法家的先驅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的管仲、子產,其早期代表為戰(zhàn)國中期的李悝、商鞅、申不害和慎到,而戰(zhàn)國末期的韓非則是先秦法家理論的集大成者[1]。法家的代表人物在當時都是一批銳志改革且卓有成效的政治家。作為法家先驅的管仲(~645BC)成就最為突出。他治齊40年,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對外“尊王攘夷”,對內承認土地私有,發(fā)展工、商、漁、鹽、冶、鐵;舉賢任能,寓兵于民,對人才、兵役、官吏等制度進行全面改革,收到了富國強兵的奇效,從而使齊國“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成為春秋第一個霸王[2]。法家的早期代表人物有:子產(約582BC~522BC)于春秋時期在鄭國執(zhí)政26年,作丘賦,鑄刑書,將刑法條方鑄于鼎,公布于眾,擇賢用能,使鄭國在晉楚爭霸中獲得生存與發(fā)展。李悝(約455BC~395BC)在戰(zhàn)國初任文侯相,主持變法,通過“盡地力之教”,實行“平糴”政策,其主張“行之魏,國以富強”,又集諸國刑典編成我國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典《法經》。商鞅受之以相秦,秦漢以后直至唐朝的刑律大多祖述于《法經》。商鞅(約390BC~338BC),是眾所周知的改革家,他入秦變法,“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阡陌,教民耕戰(zhàn)”,“燔詩書而明法令”,主張輕罪罰,同時取消分封制和世襲制,建立郡縣制,加強中央集權,為秦王朝統(tǒng)一奠定基礎。申不害(約385BC~337BC),為韓昭侯相,主張法治,尤重“術”,要求君主經常監(jiān)督臣下,考
頁數(shù):5 字數(shù):7006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因此,今天我們追源溯流,尋找法家思想的智慧濫觴并探索它在現(xiàn)代管理中的運用和借鑒,同時,對法家思想在現(xiàn)代管理中的歷史局限作出大膽揚棄,借古鑒今,顯然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1 法家源流及韓非法家是戰(zhàn)國時期的重要流派,它以主張為特征。關于法家的形成,國內學者比較一致的意見是:法家的先驅可以追溯到春秋時期的管仲、子產,其早期代表為戰(zhàn)國中期的李悝、商鞅、申不害和慎到,而戰(zhàn)國末期的韓非則是先秦法家理論的集大成者[1]。法家的代表人物在當時都是一批銳志改革且卓有成效的政治家。作為法家先驅的管仲(~645BC)成就最為突出。他治齊40年,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對外“尊王攘夷”,對內承認土地私有,發(fā)展工、商、漁、鹽、冶、鐵;舉賢任能,寓兵于民,對人才、兵役、官吏等制度進行全面改革,收到了富國強兵的奇效,從而使齊國“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成為春秋第一個霸王[2]。法家的早期代表人物有:子產(約582BC~522BC)于春秋時期在鄭國執(zhí)政26年,作丘賦,鑄刑書,將刑法條方鑄于鼎,公布于眾,擇賢用能,使鄭國在晉楚爭霸中獲得生存與發(fā)展。李悝(約455BC~395BC)在戰(zhàn)國初任文侯相,主持變法,通過“盡地力之教”,實行“平糴”政策,其主張“行之魏,國以富強”,又集諸國刑典編成我國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典《法經》。商鞅受之以相秦,秦漢以后直至唐朝的刑律大多祖述于《法經》。商鞅(約390BC~338BC),是眾所周知的改革家,他入秦變法,“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阡陌,教民耕戰(zhàn)”,“燔詩書而明法令”,主張輕罪罰,同時取消分封制和世襲制,建立郡縣制,加強中央集權,為秦王朝統(tǒng)一奠定基礎。申不害(約385BC~337BC),為韓昭侯相,主張法治,尤重“術”,要求君主經常監(jiān)督臣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