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法編纂及學說繼受的歷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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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法編纂及學說繼受的歷史,全文34頁 12000余字真實歷史事件目次一、引言二、法典編纂前史——舊民法典起草前的民事法制狀況(一)立法狀況——民事單行法立法先行(二)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狀況——英國法的優(yōu)越地位(三)審判制度的建立——各行其是三、法典編纂史——舊民法典的起草與法典論爭(一)舊民法典的起草及其基本結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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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法編纂及學說繼受的歷史
全文34頁 12000余字 真實歷史事件
目 次
一、引言
二、法典編纂前史——舊民法典起草前的民事法制狀況
(一)立法狀況——民事單行法立法先行
(二)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狀況——英國法的優(yōu)越地位
(三)審判制度的建立——各行其是
三、法典編纂史——舊民法典的起草與法典論爭
(一)舊民法典的起草及其基本結構
(二)法典論爭的展開
(三)法典論爭的意義
四、法典成就史——現(xiàn)行民法典的編纂及其沿革
(一)法典調查會
(二)法典的特色與基本性格——母法論
(三)現(xiàn)行民法典的沿革
五、從學說繼受到學說發(fā)展的歷史
(一)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前
(二)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后
(三)小節(jié)——方法論問題
六、結語——百年歷史的評述
(一)對民法典編纂史的總結
(二)民法典編纂的意義
(三)考察后的幾點隨想——中國改革開放后的立法歷程與日本法典編纂史的比較
一、 引言
明治維新以前的日本是一個與西方近代法無緣的封閉式封建社會。尤其是明治政府以前的德川幕府是以地方武士為中心的政體,實行的是閉關鎖國的政策。西方列強通過鴉片戰(zhàn)爭等一系列強權政治和軍事手段在亞洲取得了穩(wěn)定的灘頭陣地后,于19世紀中葉開始覬覦日本。英國、沙俄、法國等都試圖用武力打開日本的大門,但都未能成功。1853年美國東印度洋艦隊司令培理(M.C.Perry)受當時美國總統(tǒng)費爾摩(M.Fillmore)派遣,率艦隊開進東京灣內的浦賀港,以強硬的態(tài)度要求開港通商。當時的德川幕府面臨著民族獨立和封建政體即將瓦解的雙重危機,在維持獨立還是被淪為殖民地,繼續(xù)閉關鎖國還是開國接受西方制度之間,最終不得已選擇了接受不平等條約,放棄了鎖國政策。[1]在此之后,倒幕運動、版籍奉還、[2]廢藩置縣等一系列變革接踵而至。及至明治天皇即位,包括政體改革在內的所謂明治維新正式拉開序幕。
部分參考文獻:
[77] 參見:[日]《法社會學講座(2)》273頁注9,巖波書店(1972年)。
[78] 參見:[日]川島武宜著《所有權法的理論》巖波書店(1949年)。
[79] 參見:[日]川島武宜《法社會學中的法的存在構造》載于《思想》雜志299號(1949年)。
[80] 參見:[日]戒能通孝著《法律社會學的諸問題》,日本評論社(1943年)。
[81] 參見:[日]同上。
[82] 參見:[日]《法律時報》第21卷,第5號(1944年)。
全文34頁 12000余字 真實歷史事件
目 次
一、引言
二、法典編纂前史——舊民法典起草前的民事法制狀況
(一)立法狀況——民事單行法立法先行
(二)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狀況——英國法的優(yōu)越地位
(三)審判制度的建立——各行其是
三、法典編纂史——舊民法典的起草與法典論爭
(一)舊民法典的起草及其基本結構
(二)法典論爭的展開
(三)法典論爭的意義
四、法典成就史——現(xiàn)行民法典的編纂及其沿革
(一)法典調查會
(二)法典的特色與基本性格——母法論
(三)現(xiàn)行民法典的沿革
五、從學說繼受到學說發(fā)展的歷史
(一)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前
(二)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之后
(三)小節(jié)——方法論問題
六、結語——百年歷史的評述
(一)對民法典編纂史的總結
(二)民法典編纂的意義
(三)考察后的幾點隨想——中國改革開放后的立法歷程與日本法典編纂史的比較
一、 引言
明治維新以前的日本是一個與西方近代法無緣的封閉式封建社會。尤其是明治政府以前的德川幕府是以地方武士為中心的政體,實行的是閉關鎖國的政策。西方列強通過鴉片戰(zhàn)爭等一系列強權政治和軍事手段在亞洲取得了穩(wěn)定的灘頭陣地后,于19世紀中葉開始覬覦日本。英國、沙俄、法國等都試圖用武力打開日本的大門,但都未能成功。1853年美國東印度洋艦隊司令培理(M.C.Perry)受當時美國總統(tǒng)費爾摩(M.Fillmore)派遣,率艦隊開進東京灣內的浦賀港,以強硬的態(tài)度要求開港通商。當時的德川幕府面臨著民族獨立和封建政體即將瓦解的雙重危機,在維持獨立還是被淪為殖民地,繼續(xù)閉關鎖國還是開國接受西方制度之間,最終不得已選擇了接受不平等條約,放棄了鎖國政策。[1]在此之后,倒幕運動、版籍奉還、[2]廢藩置縣等一系列變革接踵而至。及至明治天皇即位,包括政體改革在內的所謂明治維新正式拉開序幕。
部分參考文獻:
[77] 參見:[日]《法社會學講座(2)》273頁注9,巖波書店(1972年)。
[78] 參見:[日]川島武宜著《所有權法的理論》巖波書店(1949年)。
[79] 參見:[日]川島武宜《法社會學中的法的存在構造》載于《思想》雜志299號(1949年)。
[80] 參見:[日]戒能通孝著《法律社會學的諸問題》,日本評論社(1943年)。
[81] 參見:[日]同上。
[82] 參見:[日]《法律時報》第21卷,第5號(194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