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憲政的平衡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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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憲政的平衡性,[本文共26頁 13579字] [摘 要] 憲政事實上是一種由憲法架構的平衡機制及其所達成的平衡狀態(tài),其核心理念是實現權利與權力的平衡。憲政平衡論對事實和價值作了區(qū)分并立足于對客觀事實的描述,它具有實踐精神、契約精神,對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關 鍵 詞] 憲政 平衡機制 實踐精神 契約精神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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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憲政的平衡性
[本文共26頁 13579字]
[摘 要] 憲政事實上是一種由憲法架構的平衡機制及其所達成的平衡狀態(tài),其核心理念是實現權利與權力的平衡。憲政平衡論對事實和價值作了區(qū)分并立足于對客觀事實的描述,它具有實踐精神、契約精神,對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關 鍵 詞] 憲政 平衡機制 實踐精神 契約精神
參考文獻:
〔1〕 李步云.走向法治〔M〕.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2〕 張友漁.張友漁文選(上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3〕 毛澤東.毛澤東選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本文共26頁 13579字]
[摘 要] 憲政事實上是一種由憲法架構的平衡機制及其所達成的平衡狀態(tài),其核心理念是實現權利與權力的平衡。憲政平衡論對事實和價值作了區(qū)分并立足于對客觀事實的描述,它具有實踐精神、契約精神,對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關 鍵 詞] 憲政 平衡機制 實踐精神 契約精神
參考文獻:
〔1〕 李步云.走向法治〔M〕.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2〕 張友漁.張友漁文選(上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3〕 毛澤東.毛澤東選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