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司法解釋體制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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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司法解釋體制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頁數(shù):6字數(shù):5759 法律即使再完備,也難以避免法律漏洞現(xiàn)象。在法律存在漏洞的情況下,司法解釋具有填補漏洞的作用。我國建立的司法解釋體制是“二元一級”完全不同于西方國家的司法解釋體制?!岸笔侵溉嗣穹ㄔ号c人民檢察院:“一級” 是指法院與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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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司法解釋體制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
頁數(shù):6 字數(shù):5759
我國司法解釋體制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
法律即使再完備,也難以避免法律漏洞現(xiàn)象。在法律存在漏洞的情況下,司法解釋具有填補漏洞的作用。我國建立的司法解釋體制是“二元一級”完全不同于西方國家的司法解釋體制。“二元”是指人民法院與人民檢察院:“一級” 是指法院與檢察院的刑事司法解釋權只賦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對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所作的解釋稱為審判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所作的解釋稱為檢察解釋。根據(jù)立法機關的授權,“兩高”相繼制定了大量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已成為保障法律實施的重要手段,在我國法律解釋體系中居于極其重要的地位。
我國司法解釋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司法解釋的主體呈現(xiàn) “多元化”、“多級制”的趨勢。
1、聯(lián)合解釋,非司法機關成為司法解釋主體。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guī)定,有權制定司法解釋的主體只是“兩高”。但在許多屬于司法解釋的規(guī)范性文件中,其制作主體不僅有“兩高”,而且還有大量的行政機關,如公安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等。
據(jù)統(tǒng)計,1980年至1990年10年間,最高法院共制發(fā)152個刑事司法解釋,其中有62個是與沒有司法解釋權的單位聯(lián)合制發(fā)的。聯(lián)合解釋使司法解釋權行使的合法性遭到破壞,造成了司法解釋權的擴散和主體的進一步多元化,嚴重妨礙了法律的統(tǒng)一適用。
2、最高人民檢察院行使司法解釋權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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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司法解釋體制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
法律即使再完備,也難以避免法律漏洞現(xiàn)象。在法律存在漏洞的情況下,司法解釋具有填補漏洞的作用。我國建立的司法解釋體制是“二元一級”完全不同于西方國家的司法解釋體制。“二元”是指人民法院與人民檢察院:“一級” 是指法院與檢察院的刑事司法解釋權只賦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對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所作的解釋稱為審判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所作的解釋稱為檢察解釋。根據(jù)立法機關的授權,“兩高”相繼制定了大量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已成為保障法律實施的重要手段,在我國法律解釋體系中居于極其重要的地位。
我國司法解釋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司法解釋的主體呈現(xiàn) “多元化”、“多級制”的趨勢。
1、聯(lián)合解釋,非司法機關成為司法解釋主體。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guī)定,有權制定司法解釋的主體只是“兩高”。但在許多屬于司法解釋的規(guī)范性文件中,其制作主體不僅有“兩高”,而且還有大量的行政機關,如公安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等。
據(jù)統(tǒng)計,1980年至1990年10年間,最高法院共制發(fā)152個刑事司法解釋,其中有62個是與沒有司法解釋權的單位聯(lián)合制發(fā)的。聯(lián)合解釋使司法解釋權行使的合法性遭到破壞,造成了司法解釋權的擴散和主體的進一步多元化,嚴重妨礙了法律的統(tǒng)一適用。
2、最高人民檢察院行使司法解釋權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