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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學派述評,頁數(shù):6字數(shù):763918世紀末19世紀初,在德國形成了以胡果和薩維尼等為首的歷史法學派(historischerechtsschule)。該學派誕生之初代表了德國封建貴族的利益,在以后的發(fā)展中逐步演變成為資產(chǎn)階級的重要法學流派之一,并統(tǒng)治歐洲法學界長達近一個世紀。在19世紀,歷史法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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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學派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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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學派述評
18世紀末19世紀初,在德國形成了以胡果和薩維尼等為首的歷史法學派(Historische Rechtsschule)。該學派誕生之初代表了德國封建貴族的利益,在以后的發(fā)展中逐步演變成為資產(chǎn)階級的重要法學流派之一,并統(tǒng)治歐洲法學界長達近一個世紀。在19世紀,歷史法學派基本上代表了法學思想發(fā)展的主流?!?〕歷史法學派的先驅(qū)者是霍伯特(Hauboldt)和貝克曼(Beckmann),而歷史法學派的創(chuàng)始人則是胡果。胡果(Gustav Hugo,1764 ~1844)的主要著作是《作為實定法哲學的自然法》(1798)、《市民法教科書》(全7卷,1792~1802)、《查士丁尼羅馬法教科書》(1832 )等。歷史法學派的核心人物是胡果的學生、德國著名私法學家薩維尼(F.C.von Savigny,1779~1861),主要作品有《占有權論》(1803)、《論立法及法學的現(xiàn)代使命》(1814)、《中世紀羅馬法史》(1815~1831)和《現(xiàn)代羅馬法的體系》(1840~1849)等。繼胡果和薩維尼之后, 歷史法學派的另一位主要代表是薩維尼的學生普赫塔(GeorgFriedrich Puchta,1798~1846),其主要著作有《習慣法》(全2 卷,1828~1837)、《潘德克頓教科書》(1838 )、 《教會法入門》(1840)和《法理學教程》(全2卷,1841~1847)等。除胡果、 薩維尼和普赫塔外,歷史法學派的代表還有艾?;舳鳎↘.F.Eichhorn,1781~1854)、溫德海得、耶林、格林、祁克等。一胡果最先將歷史性的實用主義批判引入法學領域,他在對“歷史性的”自然法理論表示贊同的同時,反對純理論的自然法學和法典化了的自然法思想。他在《作為實定法哲學的自然法》中認為,由于法學家從事的是文科研究,并不進行任何實驗,所以他們的一般性的思索對立法沒有價值。他指出,一定民族的各種法規(guī)、法律,不會顧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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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學派述評
18世紀末19世紀初,在德國形成了以胡果和薩維尼等為首的歷史法學派(Historische Rechtsschule)。該學派誕生之初代表了德國封建貴族的利益,在以后的發(fā)展中逐步演變成為資產(chǎn)階級的重要法學流派之一,并統(tǒng)治歐洲法學界長達近一個世紀。在19世紀,歷史法學派基本上代表了法學思想發(fā)展的主流?!?〕歷史法學派的先驅(qū)者是霍伯特(Hauboldt)和貝克曼(Beckmann),而歷史法學派的創(chuàng)始人則是胡果。胡果(Gustav Hugo,1764 ~1844)的主要著作是《作為實定法哲學的自然法》(1798)、《市民法教科書》(全7卷,1792~1802)、《查士丁尼羅馬法教科書》(1832 )等。歷史法學派的核心人物是胡果的學生、德國著名私法學家薩維尼(F.C.von Savigny,1779~1861),主要作品有《占有權論》(1803)、《論立法及法學的現(xiàn)代使命》(1814)、《中世紀羅馬法史》(1815~1831)和《現(xiàn)代羅馬法的體系》(1840~1849)等。繼胡果和薩維尼之后, 歷史法學派的另一位主要代表是薩維尼的學生普赫塔(GeorgFriedrich Puchta,1798~1846),其主要著作有《習慣法》(全2 卷,1828~1837)、《潘德克頓教科書》(1838 )、 《教會法入門》(1840)和《法理學教程》(全2卷,1841~1847)等。除胡果、 薩維尼和普赫塔外,歷史法學派的代表還有艾?;舳鳎↘.F.Eichhorn,1781~1854)、溫德海得、耶林、格林、祁克等。一胡果最先將歷史性的實用主義批判引入法學領域,他在對“歷史性的”自然法理論表示贊同的同時,反對純理論的自然法學和法典化了的自然法思想。他在《作為實定法哲學的自然法》中認為,由于法學家從事的是文科研究,并不進行任何實驗,所以他們的一般性的思索對立法沒有價值。他指出,一定民族的各種法規(guī)、法律,不會顧及一